
自2021年12月1日起,中国海关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土耳其、乌克兰等32个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。这是2021年10月底,海关总署发布的一则《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土耳其、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》(2021年第84号公告)的核心内容。
自2021年12月1日起包括欧盟成员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土耳其、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在内的世界32国取消对中国出口商品的普惠制待遇,即将中国视同发达国家进行贸易,不再给予普惠制关税优惠。
普遍优惠制度(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)简称普惠制(GSP),是发达国家(给惠国)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(受惠国)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、非歧视的、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。自1978年普惠制实施以来,
给予过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的40个国家分别为:欧盟27国(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荷兰、卢森堡、比利时、丹麦、爱尔兰、希腊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瑞典、芬兰、奥地利、波兰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匈牙利、马耳他、斯洛文尼亚、立陶宛、拉脱维亚、爱沙尼亚、塞浦路斯、保加利亚、罗马尼亚、克罗地亚)、英国、欧亚经济联盟3国(俄罗斯、白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)、土耳其、乌克兰、加拿大、瑞士、列支敦士登、日本、挪威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。
不过,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根据世界银行标准中国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。为此,多个普惠制给惠国在近几年陆续宣布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。在给惠国通报取消给予普惠制待遇后,中国出口商品已经不能凭借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。相应地,海关的相关签证措施也将随之发生调整。此前,在日本大使馆、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后,海关已分别自2019年4月1日和2021年10月12日不再对日本和对欧亚经济联盟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。
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根据普惠制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,由享惠国的授权机构签发的一种优惠原产地证书,是出口产品享受普惠制给惠国关税优惠的官方证明文件。毋庸置疑,享受关税优惠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最重要、最关键的用途。
据了解,从12月1日开始,仍然保留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挪威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3国。
与此同时,随着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,中国将迎来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的新的里程碑。RCEP是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发起,由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等与东盟有自由贸易协定的五国共同参加,共计15个国家所构成的高级自由贸易协定。RCEP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,建立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。
资料来源:北京青年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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